历史的创造和创造的历史 [1]

事实与现实

业余的历史爱好者常常对所谓历史事实和历史真相深信不疑,并为波澜壮阔的史诗画卷陶醉。直到有一天,他们突然觉察,在他们深以为然的历史呈现中,所有的事件安排如此巧妙,情节如此引人入胜,并总是在尾声给予超越时代的谆谆教诲,他们开始狐疑,这一切真的如此巧合吗?人类的历史真的蕴含如此震撼的美学意趣吗?

疑惑发端于异见。王侯将相的赫赫战功,在另一视角下就是凄凉的无定河骨。战争依旧是战争,可辉煌荡然无存。

脱离纯粹的“史料积累”,才是历史学学习真正的入门点;认识到“解释”这一意识过程对于编年序列之意义浮现的巨大影响,才是真正认清历史迷雾的开始。或者说,意识到所谓历史有两种:“一是从前曾发生的、存在的所有事件与事物,二是人们记得的、说的、写的过去。”(页15)换言之,即作为“过去”(the past)的历史和作为“对过去的叙述”(the account of the past)的历史。

作者随后以台湾历史为例讲述,对于同一套编年材料或事件序列,不同的叙述方式如何带来迥异的感受和意义。不删减事件依然可以做到不同意义的实现,可以参考海登·怀特的讨论:

我们不妨设想一组假设的历史事件……是按时间顺序依照句法规则组织起来的……我们会立即看出,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规则和按句法策略排列的规则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无论后者被视为逻辑(三段论)策略还是叙事(情节结构)策略。

因此,我们就有了一系列事件

(1)$a,b,c,d,e,\cdots\cdots,n$

这一系列事件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但是我们必须把它们当做情节或论证的要素来加以描写或描述,从而赋予它们以意义。该系列事件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式来编排,从而被赋予不同的意义,而又丝毫不违反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规则。我们可以把其中的几种编排方式简要描述如下:

(2)$A,b,c,d,e,\cdots\cdots,n$
(3)$a,B,c,d,e,\cdots\cdots,n$
(4)$a,b,C,d,e,\cdots\cdots,n$
(5)$a,b,c,D,e,\cdots\cdots,n$

等等。

大写字母表示某些事件在整个事件系列中的特权地位,这些事件因此而具有了解释力,要么是作为解释整个系列结构的原因,要么是作为被看作特殊类型故事的整个事件系列之情节结构的象征。……[1]:100

具有完整的开头、经过和结束,历史的故事性在此中得到体现。例如在(2)中,大写的A作为事件序列的初始原因,随后所发生的一切事件都可以通过最终追溯到它而得到说明。又如,在(4)中,作为故事情节中段的C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前此所有的事件都因为导向它而得到说明,后此的所有事件则都因为可以追溯到它而得到解释。而如果一个最终的事件作为全部故事所趋向的目的,那么它就规定了此前一切事件的意义和合理性。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同样一些事件或事件序列,完全可以被纳入不同的叙事模式,从而获得不同的意义和解释。另一方面,叙事所做的就是,通过对某些因素的选择性强调和赋予其特殊地位,通过将某种类型的情节和论证模式(并由此将特定的伦理蕴含)施加于事件序列之上,而将事件序列转化成某种意义模式。[2]:21-22只要我们接受这一观点,即历史学的任务之一是给予历史解释和评判(否则历史学将成为考古学和档案管理),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对于历史实在的展示是否往往远离了展示的原初目的——甚至,对于别有用心的宣传家和政客们而言,这种展示就根本地发源于某种系统性的扭曲。

这恰好是本章最后一节所述的内容:事实(fact)由现实(reality)赋予意义;不同的社会“现实”让同一“事实”产生不同的社会意义。(页29)

什么是事实?作者给出的定义是“真正存在或曾存在、发生的事物”(页26),也就是一种本体论的状态。而所谓现实,则是“社会中存在的、普遍的、受政治权力建构与维持的人群区分体系(……),以及与此相关的习俗、常识、社会规范(如道德、律法)以及审美观”(页29),简言之即文化和社会结构,或“社会现状”云云。对事实的注解——作者称之为真相(truth)——反而是南辕北辙,对事实真实面貌的挖掘,首先揭露的是真实面貌的模糊。(页26~27)

怀特将年代记(annal)、编年史(chronicle)排除出完全的历史,因为前者不具备连续的意义,后者只有中止而没有结束。[3]:6-8就如统计学家不会止于单纯的收集数据一样,历史学家也不能满足于仅仅将历史作为编年表呈现。对数据、史料的组织、诠释和总结,才是学科之所以称为学科的意义所在,否则便只能称之为一种信息收集的技艺。

十九世纪的兰克学派殚精竭虑地收集和考订史料,希求历史过程的意义会自动在史料之中呈现。但是,历史学成为可能的基础,是历史实在留下的痕迹,其余一切考古产物、记载、口耳相传和记忆之外的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从未发生过。[2]:137-142

史料本身也不能毫无偏颇地反映历史实在。史料本身得以留存,是否因为其创造者在当时处于某种权力的和文化的社会优势地位?是否因为其保存场所由于一些延续性的文化场域、政治博弈或偶然因素才得以安然无虞?或许在历史的某次权力作用中,为了巩固权力自身,一些不利于己的部分被消除,使得史料无法再度反映被消去的历史存在;甚至仅仅是时间本身就足以让许多(往往是民间创造和流传的)文献和实物佚失。

无怪乎作者如此钟爱《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当我们叙述一些事,无论是以英语或日语,它都会成为一种建构,不是吗?”(页19)这句话精准地反映出,叙事性和历史性的相互隶属性。

综上所述,由于不可取消的叙述性,由于此在对历史的隶属性,精准、全面、客观和中立地再现历史事实是不可能的。就像我们不能脱离双眼观看世界以跳出可见光的桎梏,数学不能脱离符号演绎而规避不完备性,事物不能通过脱离自身来认识自身:我们不能使自己脱离历史进程。

人类学和民族志的问题

原文提及“民族志事实”的问题。什么是民族志事实?“……便是人类学者在田野中所见、所闻的那些‘事实’。”(页23)紧接着作者便抛出对此类“事实”的怀疑。民族志学者宣称的事实建立在观察和叙述的基础之上。

但显然,在伦理与现实限制下,人类学田野研究通常无法进行那种在实验室条件下可控、可重复的实验,例如将对象人群或文化从世界剥离,重复举行葬礼并观察特定成员的出/缺席造成的后果,干扰宗教仪式的几项变量并观察当地人反应,等等。在伦理审查机构响应之前,群情激愤的当地人或许早已将捣乱的人类学家转化为了其本人所研究的葬礼习俗的一部分。这些限制也造成了可验证性的缺失,“人类学者所亲见的场景已成为过去,难以被后之人类学者所验证;更不用说,那些无法到‘现场’的读者们只得相信。”(页23)

其次,作者提及,即使假设人类学家的记述可信,我们已经论证,由于叙述的修辞性和叙述者的前意识作用,我们依旧不能保证“事实”在何种程度上贴近或远离真实情况——换言之,经验现象不一定等价或近似于被经验对象之本质。

研究范式的问题甚至允许出现针对同一对象的完全相反的结论。历史已经证明了这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1928 年,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出版民族志《萨摩亚人的成年:为西方文明所作的原始人类的青年心理研究》(Coming of Age in Samoa: A Psychological Study of Primitive Youth for Western Civilisation),在书中分析了萨摩亚青少年的性生活。她认为,萨摩亚青少年的青春期没有美国青少年的叛逆、压抑和尴尬,且具有比美国更加开放的性观念。但在1983年,澳大利亚人类学家德里克·弗里曼发表《玛格丽特·米德和萨摩亚:一个人类学神话的形成与破灭》(Margaret Mead and Samoa: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an anthropological myth),公开质疑米德书中的所有主要观点,并质疑米德的研究受“文化决定论”影响,怀疑她遭受当地人欺骗,以至于错误地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4]这就是人类学著名的米德—弗里曼之争(Mead–Freeman controversy),至今仍在深刻影响着文化研究工作。

最后,文类(genre)作为一种文本结构,也会深深(且往往不为人知地)影响呈现。例如,民族志作为一种文类,在作者开始写作之前就已经将被书写的文化对象置于“边缘”“异文化”的身份中。

典范与边缘

苏格拉底曰:“未经反省的人生不值得过。”类似地,未经反思的学说也不值得信赖。自1970-8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受后现代主义思潮影响,开始反思理性的可靠性,并寻求摆脱自然主义态度(natural attitude)以反思性地探究事物如何在特定话语与实践中显现。后现代主义学风影响下的学者常常批判、质疑和解构种种典范、秩序、结构与它们造成的“边界”与“边缘”,以及产生并支持它们的当代普遍知识、理性与各种权力。(页32)

在前文我已经论述了前意识成分如何潜移默化进入意向行为。在书中,作者指出,通过类比法(analogy)构建的历史知识,“合理化我们各层次的社会认同——让核心成为核心,边缘永居于边缘。”(页35)什么是类比法?即“以事物的相似与相异性判断,来建立各种现象间之逻辑关系”的知识建构方法。例如,语言学中对各语言词汇、语法之对比建立语言体系,考古学通过器物的形态学(morphology)与层位学(stratigraphy)建立考古文化和类型,等等。诚然,类比法在知识生产中是重要法则,但是“相关性”“相似性”的定义权却属于研究者。例如原文中的这个例子:

与此相似的例子,也发生在当时的历史学研究上。当民族学者努力进行边疆民族考察的时候,许多历史学者也积极从历史文献中找寻中华民族多元融合之迹。同样的,他们从古史记载中的人名、族称、祖先源流、神话传说中寻找一些相似、相关的因素,或又佐之以民族学之图腾说(如分别以蛇、龟、凤鸟等为图腾的部族),建构起上古几个部族集团相争、融合而终成为华夏的中国民族史蓝图。无论是“夷夏东西说”(傅斯年),或是中国古代部族三集团说(徐旭生、孙作云)、四集团说(孙作云),都是历史学者在当时学术典范与国族认同下,主观地选择他们认为相似、相关的历史材料、元素,同时忽略或刻意排除不合于此的“异例”,如此选择性建构起来的“历史”。(页37)

随后,作者提出一个疑问:“为何研究‘过去’的历史学者却普遍缺乏这样对其专业知识的怀疑与谨慎?”(页37)他自己给出的简单理由是:

我们生活在历史知识构成的社会现实之中(历史学者亦如此),社会现实塑造我们对“历史”的想象与建构(此为史学专业的一部分)。因此,当现实成为一种为社会权力支持的正统、典范,与之相应和的“历史”也成为典范知识。(页37)

换言之,历史学在此种意义上又回到了诠释学循环。但是,请让我们注意悄悄溜进陈述的“社会权力”一词。正是权力充当这一循环的动力,并在循环中强化自身。

典范历史为权力提供合法性来源。现今,提及美洲大陆的历史,我们往往以欧洲殖民史、殖民地独立史述之,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则理所当然成为近代史的里程碑式事件。在这种典范美洲历史(后哥伦布时期)中,美洲原住民模糊为一个悲催的影子,即使是对其历史遭遇的控诉,也往往附庸于资本主义扩张的浩荡故事。世界史的叙述,往往以文明世界为视角,即轴心地带(欧洲、中东、东亚一线),前哥伦布美洲、撒哈拉以南非洲、西伯利亚、东南亚、澳大利亚、太平洋诸群岛等地区则被排除在外。人们谈及美洲和大洋洲时的“发现”式态度已经证明了这一点。[5]

除了原住民和心系原住民的运动家们,很少有人会将美洲史描述为原住民抵抗欧洲人入侵和压迫的英勇抗争和悲惨命运史。直白地讲,在多数案例中,现代文明借助此类典范历史合理化疆界的拓展过程,并最终使核心和边缘在美洲发生了颠覆性的倒置。对于原住民而言,认同了这样的典范历史,相当于认同了自己的边缘地位。

二战后,人文学科的研究旨趣经历着从长时段(longue durée)结构分析向短时段(courte durée)日常生活及文化实践研究的转移。在后现代主义的影响下,学界趋向对知识建构之标准、典范、结构与事实(真相)产生质疑,更加关注历史、文化和社会的偶然性和异例(anomalies)。(页44)历史学引入人类学研究方法和视角的尝试,也在为这一古老学科注入新的活力。我们希望方法论的革新能让我们更清晰地听见此前被掩盖和误导的社会声音。

参考

  1. 海登·怀特, 话语的转义:文化批评文集, 第1版, 译 董立河, 大象学术译丛 (大象出版社, 2011年).
  2. 彭刚, 叙事的转向:当代西方史学理论的考察, 第2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7年).
  3. 海登·怀特, 形式的内容:叙事话语与历史再现, 第1版, 译 董立河, 历史哲学译丛 (文津出版社, 2005年).
  4. Wikipedia, 《Derek Freeman》, 2025年9月1日, https://en.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Derek_Freeman&oldid=1309032208#The_beginnings_of_controversy.
  5. 当然,抛弃所谓“文明世界”视角,各大陆真正的发现者应当是那些在太古时期迁徙的智人先祖。即使从欧洲视角来看,公元1000年的维京人才应该是美洲的首位发现者。我们可以注意到,世界史的真正视角可能属于“近代化”。大航海的发现比维京人的发现优越之处,就在于前者对欧洲近代化进程的极大促进。

历史的创造和创造的历史 [1]
https://zh.dailyminz.org/2025/09/21/The-Historical-Creation-and-the-History-Created-1/
作者
Kawashima Iwami
发布于
2025年9月21日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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